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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看书 > 历史军事 > 逍遥郡马爷 > 第29章: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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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这是什么字体?为何我从未见过?”

“别说你了,老朽饱读诗书数十载,同样从未见过如此书法。”

“此书法,笔意奔放,体势连绵,字形变化繁多,颇有一股放浪形骸之意。然而最难能可贵的是,即便如此,却并未失了筋骨。”

“没想到,顾东家不仅诗词歌赋乃是一绝,在书法上竟也有如此造诣。”

“如果我所料不错,这应该是顾兄自创字体!”一行人中,梁山站了出来,满脸惊叹之色。

此言一出,众人神色纷纷从赞叹转为大惊。

要知道,顾北川书法造诣高和开创一种新的字体完全是两种概念。

书法造诣再高又如何?终归是个写字的,大乾文坛不缺这类人,顶多算是有几分本事罢了。

可开创一种新的字体就完全不同了!

要知道,大乾立国三百年以来,独树一帜的书法流派也就那么几家。

楷,行,隶,篆。

其中楷书为万书之首,讲究字体端正,笔画工整,尤重筋骨!

行书则灵动多变,圆活流便,讲究气韵生动。

隶书,篆书也各有各的特点。

可顾北川笔下字体,却与以上四种完全不同。

非但如此,那种笔走龙蛇,放浪形骸的张狂之意,似乎跃然纸上。

这种气势,这种特点,当真是别具一格。

完完全全能比肩四种字体,自成一家!

天下间的第五家书法流派就此诞生!

这概念,和书法造诣颇高就完全不同了!

因为这代表顾北川在书法造诣上,已经到了能开宗立派的地步。

今后但凡是书写这种字体的读书人,都得尊称顾北川一声恩师!

现在还看不出来什么。

可等这字体流传出去,临摹学习者多了起来,效果就很恐怖了。

在大乾文坛,有三种名声最为炙手可热,受人追捧。

一是如古之圣人般,著作等身,开创一家学说。

这一等境界,从大乾太祖高皇帝至今仁宣皇帝之间的三百年里,尚无一人!

二则是文臣气节,为家国天下,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一片丹心照汗青。

大乾立国三百年,文臣如过江之鲤,数不胜数。

但能有此赞誉者,依旧少之又少,不过五指之数。

第三等,则是教书育人,桃李满天下!

顾北川如今在书法造诣上自成一家,开创新体,就算比不上第三等。可假以时日,怕也能勉强算半个了。

如此盛名,被一年不过二十,甚至还未曾及冠的小子夺了去。

在场的读书人,心中怎么可能好受?

所以当梁山说出这话之后,所有人都不免紧张起来,看向顾北川的目光中满是忐忑,似乎在等待着他的回答。

“北川愚钝,对于书法一道,颇感兴趣。”

“多年苦练后,终有些许心得。”

“眼前这字体,倒也确实是在下所创。”

轰!

此言一出,酒楼内的气氛,就如同被烈火烹油了一般,瞬间热闹起来。

食客们看着那剑眉星目的少年,心中如同打翻了调味瓶,一时间可谓五味杂陈。

有人羡慕,有人嫉妒,有人赞叹,但更多的,则是敬佩。

“唉,淮南才气共一石,顾兄独占八斗矣!”梁山叹息道。

曾几何时,他以为天赋不过谦辞,努力才是王道!

十数年寒窗苦读,日夜不缀,他这才于诗词一道上小有成就,更是写得一手好字,叫十里八乡称赞不已。

他也曾自命不凡,认为只要自己努力,迟早有一日能金榜题名。

入金銮殿,为天子门生!

可直到他来了淮南,见到顾北川。

他才知道何为天资!何为妖孽!

不过是未曾及冠的年纪,于诗词造诣上便能比肩白鹿先生,书法上更是自成一家,开宗立派。

此等人物,莫说在淮南,哪怕放在整个大乾文坛,也当有一席之地!

“梁兄慎言,如此盛赞,顾某哪里受得住。”顾北川也是一阵苦笑。

当初学狂草,纯粹是觉得写起来痛快。

可谁承想,一经现世,竟引起这般大的反响。

他倒是有几分汗颜了。

“诶,顾兄大才,有何当不得?”

“倒是还未曾请教,此书法,唤作何名?”

“狂草!”

“狂草…狂草…狂草。”

“好一个狂草!”

“笔势连绵,笔画不绝,是为草。”

“豪放不羁,一往无前,是为狂。”

“用此二字来形容该书法,再贴切不过。”

“诸位,今日我等也算幸运,见证了狂草一派书法的诞生。”

“不知顾兄可否再拿出些佳酿,好让我等不醉不归才是!”

梁山眉宇间满是狂热之色,顾北川也不好拒绝,只好道:

“福伯上酒,今日北川便与诸位不醉不归!”

听闻此言,酒楼内的食客们纷纷亮起了眼睛。

大部分人都不是读书人,只看得出这狂草写得确实不错,却不晓得自成一家,开宗立派的意义所在。

可有酒喝,总归是件好事。

项芷柔看着人群中的顾北川,亦是眸光闪烁。

分明有那般多的人,可她的眸光中,却只有他。

当狂草现世的那一刻,项芷柔就知道自己没有找错人。

有如此诗才,如此书法造诣的。

除了那位日日与她互通书信的大家,别无二人!

这天下人,就算想假冒,也假冒不得。

现如今,顾北川被众人裹挟了去,他们这一桌,反倒冷清了下来。

小红撇了撇嘴,道:“小…公子,您身份尊贵,哪有被人晾在一旁的道理。不如我去与那顾北川理论一二?”

项芷柔闻言,却是摇了摇头,道:“这才是顾大家真正该有的样子,他的才华,应当被世人发现,被世人瞻仰。”

……

第二天酒醒之后,顾北川只觉头疼得厉害。

还得是秀儿晓得心疼少爷,提前做了醒酒汤,就放在床边的桌上。

昨日觥筹交错,可谓宾主尽欢。

他也没忍住,上了头,一时间喝大了。

反倒是怠慢了那世家公子,若是知晓其来头,来日里怕是要登门拜访一番,聊表歉意,也希望他不要怪罪。

容不得顾北川这般谨慎,主要他一个外地人,在淮南初来乍到。

能做成这般生意不容易,就更应该小心些。

他不怕商贾,却也怕世家大族,王公贵胄。

没有发展之前,还是少和这等存在起冲突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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