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丧尸的种种反应都被男人收入眼中,他眼中的神色越发惊奇。
他可以确定,这小丧尸真的拥有属于人类的意识,不过看起来比较模糊,和正常人的智商完全无法相比,算是半个“傻子”吧?
确定这小“傻子”丧尸完全没有威胁后,为了以防万一,夜辰凝聚出的藤蔓并没有完全收回去,而是缠绕在戴着纯黑手套的手腕上。
他也不再理会瑟瑟发抖的小丧尸,转过身,皱着眉头看向不远处还在朝着自己磕磕碰碰走来的丧尸。
夜辰抽出了别在腰间的消声手枪,一枪直射丧尸脑门。
完成最后一击后,手枪在他手上犹如舞蹈般挽了个枪花,随后才收了回去。
自从在末世前那场高烧中醒来,夜辰就发现自己觉醒了变异的木系异能。
至于为什么说是变异,是因为相比其他人拥有的普通木系异能,木系代表着生命力,所以可以催发植物类的种子,而他不仅如此,他的木系还伴随着毒素。
而变成活死人的丧尸,通常有几个特点:无痛觉、无意识、动作也非常僵硬,最重要的是永不疲惫。
他就还没遇过有意识的丧尸。
洛凡死死地盯着转过身,一步步朝他逼近的凶残人类,他只觉得,那一步步仿佛是催命的符咒,每走一步,都意味着他距离死亡更近一步。
反正反抗是反抗不了的,还不如死得体面点。
于是,这般想着的小丧尸索性直接选择了摆烂。
只见他毫不犹豫地挺直身子躺倒在地上,双手交叠放在腹部,双脚合拢,整个尸显得格外安详。
小丧尸这一系列滑稽的动作,逗得夜辰忍不住勾了勾嘴角,就连那冷俊的眉眼都不自觉地温和了下来。
少年看起来应该是刚被咬没多久,与其他被撕咬得开肠破肚的丧尸相比,他要不是皮肤发青,又有着丧尸标志性的獠牙、锋利的指甲和灰蒙蒙的眼睛,仅仅是脸上沾了点灰的少年,完全看不出是一个丧尸。
特别是那微微露出的一点点獠牙,更像是稍稍长了些的虎牙,再加上清秀的长相,还有这动作,反而给人一种可爱的感觉,而不是人们印象中丧尸惯有的可怕形象。
也许是同情心作祟,又或许是有其他原因……
最终,夜辰还是选择了罢手,他手中凝聚出的藤蔓如灵蛇般卷起了地上的一具丧尸尸体,扔到了小丧尸身上。
也真是个小傻瓜,就这么直挺挺地躺着,动作还如此“安详”,这不是明摆着告诉别人这里有问题吗!
【唐人街华裔×女留学生】 一个有点旧旧的故事,两段相隔半个世纪的爱情。 主现代叙事,国外背景。 * 八十年前,苑成竹豪掷千金拍下那串玉手链,买的不是首饰,是金红玫的一支舞。 可惜故事的结尾,他人没留住,首饰也没留住。 八十年后,隔山,隔海,隔岁月。 抵达墨尔本的那一天,木子君并没有想到,会有一个人把那些散落南半球的珠子,一粒一粒地穿回她手腕。 宋维蒲同样没想到,手链物归原主的那一天,他也拼凑出他外婆野草般落地生根的一生。...
(单女主吧的那种单女主)(有种熟悉既视感的异世界)(瞎胡搞的领地建设)(想烧脑却一点都烧不起来脑)(想搞笑但不知道怎么搞笑)(反正上班也不扣钱,多少摸一会来写文)宋秋穿越了。但是这穿越的怎么跟自己想的不太一样,分到了公爵旁边的领地而没有地方让自己吞并,早早研究出了枪,却又没人来抢让自己有点无敌,怎么投奔的都是流民会......
世界之大,77亿人口,在其中遇到那样一个人,就像是奇迹一样;但是世界又太小,在这其中,她很幸运,也遇到这样一个属于...
******他活了两世,跨越两千五百年。****第一世**,他是春秋战国时期的墨家创始人——**墨子**,一生践行"兼爱非攻",着书立说,广收门徒,最终寿终正寝。闭目那一刻,他以为一切终结,却不想再度睁眼——**第二世**,他成了1976年沈阳刚出生的男婴,取名**黄金沛**。这一世,他带着墨子的全部记忆重生。——......
何二来一共被村霸于老三暴打了两次。第一被村霸于老三暴打以后,智力只相当于几岁儿童。再次被村霸于老三暴打,他的智力是突飞猛进。命运顿改,财运来了,桃花运也来了……......
小状元不想考科举作者:与星眠文案虞贝是小溪村的小书生,从小体弱多病。还有个庄稼克星的名号第一日,他拉着锄头去地里,没半个时辰,体虚晕倒。第二日,他去除草,把稻谷当野草除了。第三日,家里的庄稼死了一大片虞父:“儿啊,好好念书吧!爹求你了。”虞兄:“弟啊,你身子弱,别去地里帮(倒)忙了。虞贝,前几天都是意外,这次我肯定行,结果这天,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