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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看书 > 玄幻魔法 > 骑砍战争之风 > 第74章 整理与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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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罗德·哈特

等级:12

力量:14+1

敏捷:8

智力:18

魅力:10

剩余属性点:0

技能:铁骨4、强击4,武器掌握2、掠夺1、骑术3,疗伤6、手术6、急救4、教练4,战术3、说服力1、俘虏管理1、统御3+1。

剩余技能点:0

武器熟练度:单手武器104、双手兵器72、长杆武器79、弓箭31、弩31、投掷31,圣焰剑术48,圣光气心法62。】

剩余武器熟练度:21

英雄特性:

狂热,这是狂暴天赋的异化效果,后天的经历与觉醒者意志改变重塑了来源于血脉深处的本能。

激活狂热特性后,全属性提升,实际使用属性提升,武器熟练度提升,更迅速的攻击、造成更多的伤害,并且让敌人没有任何反击的机会。当狂热激发到极致时,你的热情甚至会激发附近队伍成员的战斗热情,提升他们的命中率和攻击威力(消耗圣光气,未领悟状态)。

一夜的沉睡之后,再次清醒过来的罗德只觉得自己龙精虎猛,全身上下都是快要溢出来的精气神,在喝下一杯温水清理肠胃后,他打开了系统面板。

这两天也只有这个时候,他才有时间静下心来,好好看一看自身能力的变化,整理总结一下收获与损失。

“狂暴天赋的异化效果,换句话说我原本应该激活的是狂暴天赋,只是因为由于我的意志,由于我的后天经历以及修炼的圣光气心法,导致先天血脉中的力量被后天影响了?”

狂热天赋看上去不及狂暴天赋直接战斗(力敏)属性翻倍来得直截了当有效,但是已经称得上是久经战阵的罗德,他心中却是清楚的,数据属性与实际使用属性完全是两回事,数据属性再高实际上发挥不出来也没有意义,而狂热天赋仅仅只是这句“实际使用属性提升”就非常值钱了。

对于士兵或者低级超凡者来说,狂暴也许比狂热更有价值,但是对于身经百战,往后还要经历更多更惨烈战争的人来说,以自身精神为主导的狂热,远远比消耗自身生命力的狂暴更有意义。

当然,既然是以自身精神为主导,那么最强的一点也就是最弱的一点,如果天赋拥有者的精神先一步崩溃了,那这狂热的价值恐怕就远远不及狂暴了。

“还有未领悟部分,也就是说还有第二阶段,狂热光环吗?还是说我现在的圣光气修为积累远远不够?”

就在这个时候,房间门被轻轻的敲击。

“老爷,您醒了吗?”

“克雷斯,我已经醒了,你进来吧。”

“那我进来了。”

吱得一声木门划动,克雷斯托着一个木盘走入进来,木餐盘盛着奶酪、用牛油煎得金黄的厚面包片,肉汁烤洋葱,以及两大块猪肉排。

阳光美好的清晨,冒着香喷喷热气的厚实面包片和圆滚滚的、饱蘸着肉汁的紫色洋葱实在是让人胃口大开,至少罗德是这样的。

“这两天这么忙,我知道老爷今早起来一定饿坏了。诺,吃吧,还有一桶麦酒,不过我一次端不过来,等我一下。”

“不用了克雷斯,今天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早晨就不喝酒了,给我一杯清水就行。”

“不行,猪排不配麦酒,实在太浪费了。”

“……呵,克雷斯她总是在奇怪的地方,有着一些奇怪的坚持。”看着小姑娘蹦蹦跳跳地走了出去,罗德又挥手翻了翻系统面板,调到了雷蒙德的那一栏上。

此时此刻,雷蒙德原本空无的英雄特性上,已经多出一排文字。

英雄特性:

鹰眼,超远视距效果,并且可以透过大多数非物质性遮蔽,看清迷雾背后隐藏的事物。

这本身并不是雷蒙德自己领悟激发的先天天赋、后天特长,而是罗德在将那件黄铜望远境给他之后,他在系统上就自动拥有这个特性了,更准确的说,这是颇为罕见的宝物特性。

而在拥有了这个特性之后,即便仅仅只是精英人物模版,可是雷蒙德在个人价值上,也已经不逊色于相当多的名将英雄了。

毕竟是跟随了自己很久的老人,如果可以的话,罗德并不希望雷蒙德掉出自己手下的第一梯队,在这个时代,一步落下,可能就是步步落下了。

【姓名:法提斯

等级:1级

力量:14+2

敏捷:14+2

智力:9

魅力:8

剩余属性点:0

技能:铁骨5、强击5、武器掌握2、盾防2、骑术2、战术2。

剩余技能点:0

武器熟练度:单手武器146+2、双手兵器148、长杆武器182、弓箭98、弩46、投掷52,斯迪亚克宫廷剑术98,白鸦枪术162,圣光气心法56。

剩余武器熟练度:22

英雄特性:

洞察,纯净强大的心灵,可以透过迷雾更容易的察觉目标本质。降低受欺骗可能,更大几率洞察对手破绽、要害,一击必杀。

钢铁意志,经历过精神与肉体的巨大折磨后,坚定了自身心灵。提升实际使用属性,提升正能量系技能熟练度修炼效果。

无双斗志,全个人战斗技能加2,增强对负面精神冲击抗性,战斗技能使用过程中,更加不容易被打断。

不屈战马,长年与战马为伴,精湛的骑术让骑乘者可以在混乱的战场上,极大降低战马所受到的伤害。】

“呵呵……四项强力英雄特性,这等级这属性这职业……法提斯,以后深渊恶魔什么的就交给你去对付了。我要不是你老板,我都TM想要干掉你。”

“呼……”

罗德从面前的木餐盘里插起一颗滴着棕色肉汁的烤洋葱,一口咬将下去,甜美的洋葱夹带着咸鲜浓郁的肉汁,从口腔里爆裂开来,让他不由发出满意的叹息。

吃一大口猪肉排再吃一大口面包,醇厚的肉香与浓郁的麦香彼此结合,让人觉得人生美满不过如此,在罗德早餐吃到了一半的时候,小女仆克雷斯抱着酒桶返回了,给自家老爷倒满了两大杯大麦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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