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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看书 > 都市言情 > 末世重生之相携 > 26暗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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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暮色一点点的降临,原本潜伏在阴暗处的丧尸倾巢而出,家家户户中不断传出的惨叫声此起彼伏,伴随着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咀嚼声。

    病毒在下午六点多的时候爆发了,没有任何的预兆和迹象,当你正走在大街上跟着好友一起逛街时,一个不经意的转头,就突然发现原来面目熟悉的好友突然变成了另外一个样子,睁着几乎看不到眼黑的凸出双眼,面色青白的就像是死人一样,伸着尖利的指甲动作僵硬的一口咬上身边最近的人,张着大口饥不择食吞咽下鲜血淋漓的人肉。

    而从第一时间的尖叫中反应过来后,才会发现四周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些原来正常的人突然之间都变成同样的怪物,疯狂的咬向自己周围的人……

    刚开始的丧尸还是十分厌恶阳光,不过当新鲜的血肉在它们面前晃荡时,他们根本不可能因为阳光而停止对于食物的渴望,尽管本就僵硬的动作变得更为迟缓,但那些丧尸们的力气依旧比起普通人强了数倍,只要被他们抓住扑倒在地上,除非是力气极大否则根本不容易从它们的手中逃脱。

    出于对阳光的畏惧和厌恶,在那些丧尸把街上的人都拿来填补了食欲过后,一部分的丧尸追在其他慌忙逃跑人的后面离开了街道上,其他的丧尸都纷纷选择了步履僵硬的迈向阴暗的角落,准备它们在更为喜欢的环境下去找它们的食物。

    极为少数的一些反应迅速的人很快在丧尸最开始爆发的时候驱车离开了市区,带着临时准备的食物和水亦或是什么都不带的匆忙逃离,筹划着到一个地广人稀相对安全的地方躲避这场灾难。

    而大多数没有变异成丧尸,而且幸运的从丧尸包围中逃出来的人都是选择在第一时间赶回了家中,或许他们家里面的人也会有人变成了那样吃人的怪物,但是在没有亲眼看见前,谁也都不会愿意相信,谁也不会不会愿意用一个猜测,而放弃确认家人安全的机会。

    即使冒着巨大的危险那些人都会要赶回家,因为通常那里都有自己最为重要的人,也永远是整个世界最为安全的地方……

    比起及时离开市区和赶回家中人,更多人都是在最开始时候的就变成了丧尸,以及被身边的那些丧尸所咬死,驱车离开的那些人现在大多都还在前往避难地点的路上,那些待在市内的幸存者则都是紧紧的关上大门躲在家中,或者是临时找到一个避难场所躲在里面,而门外都聚集着或多或少的丧尸……

    也就是说,许多的人都已经被丧尸包围住了……

    不仅仅是躲在屋子里安全比较,更多的却是他们根本被丧尸困住根本无法离开,除了有人能够杀掉或者是引开外面的丧尸。

    现在大多数的人都还是安然无恙的靠着牢固的防盗门和水泥砖墙阻拦住了丧尸的脚步,房门后堵住的笨重衣柜和书架更是为他们增添了不少的安全感,除了因为外面的丧尸不停用尖利的指甲闹着门的声响而恐惧不已外,并没有什么实际的危险。

    这是末世来临的第一天,水电气都还没有断掉,各个家中基本都还有这剩余的存粮,即使被困在家里面也不会有什么事,所有人在恐惧之中都难免沉浸在幸免于难的心情中,想着事情总不会到最糟糕的地步,或许没过多久就会由政府的救援过来,总不让放任他们就这样等死。

    一般的人想事情通常只愿意往好的那方面想,并不愿意直视掩盖事实下面真实的危机,这是人心中天生的侥幸。

    但是这样的局势很快就被打破了,一栋楼里率先从寂静中传来一道尖锐的惨叫声,如同一个启示一般,接着便是第二家第三家……

    整个s市笼罩在血腥与恐怖中,因为夜幕的逐渐降临,原本被丧尸所畏惧的阳光已经消失不见,银白如霜的月光开始洒在城市中的每个角落,那些躲在阴暗当中的丧尸全部迈着僵硬的脚步走了出来,被强烈的饥饿感所驱使着通过附近活人气息逐渐靠近它们所喜欢的食物,所有的理智和情绪都被病毒腐蚀殆尽,脑中只有一个念头,它们很饿……他们需要进食……!

    黑夜来临之后,那些被关在门外只能饥渴闻着人类气息的丧尸们突然变得狂躁起来,就像是受到了什么刺激一般,不再继续枯燥的挠着门,妄图用他们尖利的指甲打开那扇用钢木制成的防盗门,而是动作狂暴的用手砸起门,一下一下越来越用力,丧尸拥有巨大的力气和不会感觉到疲惫的精神,他们只知道只要用力砸开了这扇门就能吃到里面美味的食物。

    看似坚固的门很快就在丧尸的围攻下摇摇欲坠,丧尸们推开了那扇阻拦住他们脚步的铁门和挡在面前的衣柜,抓住了躲在屋中瑟瑟发抖想要挣扎逃跑的人们,狠狠的一口咬破他们的血管,撕裂着鲜活的**……

    这只是一个开始,丧尸们除了动作更为狂躁之外,感官也更为的灵敏,仿佛被沉寂的夜晚所赋予了力量,被阻拦在安全门外的丧尸和打不开门而被困在屋中的丧尸统统在黑夜中慢慢走了出来,扑向那些还毫无警戒的人们,即使保持安静的躲避在家中,他们也依旧会嗅到吸引着他们的鲜肉味道,破开大门抓住躲藏在床底或者衣柜下的人,肆意的享用着它们的美餐……

    纪研夕安稳的坐在沙发上,沉默地听着深夜中那些显得更为清晰的声音,惊惶恐惧挣扎,各种各样的负面情绪交杂在一起,面色却异常的平静,并不是听不到那些声音。相反,因为身为异能者反而五感更为的卓绝,远方的呼叫声都能轻易的听到,但他什么也没有动作。

    即使重活一世,他依旧不能对这样的人间炼狱带来丝毫改变,成为不了救世主拯救那些人的安危,只能够尽力保全自己与身边的人罢了……

    因为清楚晚上的丧尸会产生异变,比起平常更难对付,所以纪研夕为了安全起见,在天还没有彻底黑下来之前就决定去将整栋楼道的丧尸都清理一遍,这样明早离开时要更加容易一些,晚上的时候也不用太过担心遭受附近丧尸的突然来袭。

    纪研夕望了望客厅墙上带着牡丹富贵图的电子挂历,在心中算了算时间后看着那名与孟伯母哭诉完过后仍旧低声啜泣的年轻女人,虽然时间尚还十分充裕,不过要将这个不久后就会变成丧尸的女人单独留在这里,他始终是不放心,万一中途被什么东西绊住了时间或者这个女人提前变异了的话,那他就会是害死孟伯父他们的凶手,他绝不会选择来冒这样的风险。

    纪研夕望着沙发上啜泣的那个年轻女人,因为并不清楚这个年轻女人该称呼什么,所以便只能直接开口说道:“伯母,现在再让她一个人住下去也不好,跟我们在一起有个照应比较好,不如我先带她回家里收拾一些自己的东西,在局势没有稳定之前就跟我留在一块儿好了。”

    孟伯母点头十分赞同,说道:“我也是这样想的,要不然放这么个姑娘一个人肯定会有危险。”孟伯母说完又看向了坐在她身旁的年轻女人,“你觉得怎么样,留在这儿方便让我们照顾着你吧。”

    年轻女人擦了擦通红的眼角,忍住悲痛挂起一个微笑道:“谢谢伯母肯让我留在这儿,其实我也知道,现在这样的状况我也就是个负累,还得多谢伯母这段时间愿意收留照顾我。”

    孟伯母拍着年轻女人的手,开口轻声道:“说什么谢不谢呢,我们都是邻里关系,遇到什么事儿怎么也不能就这么不管,放心留在伯母这儿吧。”

    “既然肯留在这儿,那趁天没黑我就先带着她回家去收拾一下东西吧,把能带过来的都先带过来,其他的以后再说。”纪研夕开口对孟伯母和年轻女人道。

    年轻女人虽然心里面还有些害怕,不过看纪研夕陪着她一起回去收拾东西的份上也就没有反对,毕竟她在家里面还有很多的东西,如果跟着一起住的话还是把那些日常的东西都带过来比较方便,而且一个家里面的存粮毕竟不多,加上自己肯定会更有负担,所以这次回去还要把家里面能吃的东西都带过来,这样也就能够多撑几天好等到国家的救援。

    作者有话要说:哈哈,赶在十二点前更新了~

    在此要跟大家说一件事儿,就是此文大概明天就会入v,当天三更哦~

    烂作者每天码字不容易,所以希望大家能够尽量支持正版,牺牲掉一天的饮料钱看看正版不过分吧?

    爱支持我到现在的读者每一个人,但是更爱你们支持正版,么么哒╭(╯3╰)╮

    我也不想特地去弄什么防盗的章节,所以希望我相信你们,你们也不要辜负我吧。

    今天的不是小段子,应该是是比正文还长了的瓶邪同人了(*^__^*)

    ————

    我是29岁结的婚,那时候我已经在西泠印社干了快十年。那年我老板34岁,黄金单身汉。他很高兴,给我放了很长的婚假,带薪的。我被感动了,于是请他喝酒。他可能嫌我平时干的活少,所以一点也没客气,在楼外楼一个人就吃掉了我几百块。最后他喝高了,对我宣布他要打一辈子光棍,说得豪情万丈。

    我想了想,觉得也没什么不好。我知道他三十岁左右的时候相过几次亲,也谈了几场恋爱,但都没结果。而且我觉得他每次谈恋爱都不开心。我把这话跟他说了,他愣了愣,然后说我想太多,又说我有婚前综合症,接着就开始揭我老底。提起我的丢人事,他拍着我的肩膀哈哈大笑,笑得都喘不过来气了。可我还是觉得,他不开心。其实仔细回想的话,我老板应该是谈过一场好恋爱的。那时候他还年轻,大概二十六七岁。有一次他躺在铺子内堂的躺椅上打电话,打了好久,絮絮地说了很多话,我在外面也听不真切,只觉得催眠。结果最后他气急败坏地吼了一句老子想你了,把迷糊着的我彻底惊醒。我还挺好奇,问他到底在和谁搞对象。他脸色古怪了好一会儿,生硬地转过身去,扔下一句好好看店。

    我在背后八卦地追问,至少透露一下名字吧,你管人家叫小什么?我没听清。 他说胡扯,没有的事。我只好说实话,老板你脖子后面有个印子,前天我就看见了,忘了告诉你。 他一下子连耳根都红透了,骂了一句什么就飞快地逃了。后来我再问,他就语气不善地说以后告诉我。明明脸都红了,还要假装很不耐烦。可惜那名字我最终也没听他说起。因为再后来他们就分开了。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是看得出来,老板很伤心,那一两年他过得都不好。我老板家以前是个挺有名的家族,却不知为啥这一代就他这么个独生子。结果他终生未娶,也没有子女。他跟他三叔很亲,三爷也是他家里我见过的次数最多的人,是个枭雄一样的人物,他是最早过世的。然后是老板他父母。

    最后是他二叔。 二爷重病期间,有次我去医院给老板送东西,听到他们在病房里说话。老板声音很低,他说二叔,对不起你,我对不起你们。二爷问他,后悔了么。 过了一会,老板哑着嗓子说,没有。 二爷说,那就没对不起谁。作为他家最后一位长辈,二爷的丧事办得很隆重,那些日子老板很忙。葬礼过后他来了店里。那时他的家业已经很大,平时很少来西泠印社这边的小铺子,但是那天他来了。也没什么事,来了就进内堂去睡觉了,一直睡到日落西山。我进去拿东西的时候见他醒了,靠在躺椅上发呆。我很想安慰他,可惜天生嘴笨,不知该说什么,最后只问他晚饭要吃什么,我去买。他摆了摆手,看起来非常疲倦,说不吃,等下还有事情,这就走了。 我送他到门口,酝酿了半天,只说出一句老大,别太累。他已经跨出了门槛,回头对我笑了笑。车停在外面,他沿着西泠印社里的石头小路走下去,两只手插在裤袋里,可能因为冷,背微微地有点驼,非常瘦。刚认识他的时候他还苦恼过自己是容易长肉的体质,后来他却怎么也胖不起来。

    那时候是四月初,刚下过一场小雨,假山和石板上是深深浅浅的水印,夕阳还没完全消失,天空像是用金红色和灰色混合着染过的。连我这么个糙人都觉得那景色很漂亮。他一路低着头往下走,有树叶被风吹着从他身旁落了下去,他无知无觉。

    我忽然就觉得,这个世界上大概已经没有什么东西能让他停下来看一看了。他以前不这样,以前是个挺有意思的小青年,偶尔还会悲伤春秋.

    我刚来的时候,店里八百年没一笔生意,我问他这么冷清的买卖,自己看着不就行了,干嘛还花钱雇伙计?他正拎出棋盘准备去找隔壁的老板雪耻,心不在焉地说,成天自己一个人有什么意思,反正才六百块钱,你还能干点活。我当时站在那,很无语,强烈感到自己被蔑视了。 不过我一直都记得,他不愿意一个人。

    上了年纪之后,他的身体一直不太好,都是以前落下的病根。他二十多岁的时候有阵子经常外出,十几天或者几十天,不知道都去哪了,去的时候一个人,回来剩半个。有几次把我也搅合进去了,让我跑到广西的偏远山区去坐他贴着悬崖开的卡车,给我的余生都造成了心理阴影。后来还有一个脑子不太正常的通缉犯来店里,非逼着我去找他,一路下来是真折寿。我也不知道他到底在干啥。找旧资料,跟三教九流打交道,整个人跟打了鸡血似的,那之前和之后都没见他对什么事那么上心。

    到现在我也不明白,那些日子他成天提心吊胆,落了一身伤,也没赚什么钱,他是图啥呢。我儿子十岁那年暑假,听老板无意间说起要去北京参加一个拍卖会,小孩心性一起,便央求他带他去。没想到他真答应了。他一直挺喜欢我儿子的。这孩子乖,话不多,还爱笑,大人都喜欢。为了照应小孩,我也跟着去了。当时他在道上的地位已经很高,这一行却没带多少人,除了我们父子两个吃闲饭的,只有两个伙计随行。拍卖会在一个什么饭店里,场面很大,叫价能把人吓得死去活来。我一开始告诉自己那都是日元,后来日元也扛不住了,又骗自己说是冥币。他的好朋友王胖子跟他在一个包厢里,不像是来买东西的,跟我儿子一大一小吃得很开心。老板没有像别人一样坐在屏风前的椅子上,而是在露台边上的一张凳子上坐了下来。他一落座,人群就开始窃窃私语,等到后来他旁边放上一盏小灯笼,更是全场哗然,接着就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后来我才听其他伙计说,那叫点天灯。在那个要人命的拍卖会场的历史上,只有他一个人,点了两次天灯。这几乎是无法复制的传奇。最后当然是他拍下了唯一一件拍卖品,以一个超出我理解能力的价格。

    那是一把古刀。一把我见过的古刀。快二十年前,有一个冷冰冰的年轻人来过店里,有时是他自己来,有时和老板一起来。我见过他把这刀带在身上。不过我对这个人没什么了解。我只知道每次他一来,我就放假。所以到现在还记得他。被领着去拿刀的时候我们见到了卖家,是个很贵气的中年男人,一见老板便微微笑起来,说道,二十年后再点天灯,小三爷,别来无恙。我一愣,原来竟是故知。小三爷,这名号多少年没听人说过了。老板一点也不惊讶,随意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开板就说,花爷,这把刀你卖得太贵。

    被称作花爷的男人一挑眉,你觉得不值? 老板说,不值我买它干嘛。

    那个花爷喝了一口茶,低着头表情看不分明,他说,我就知道,只要跟他有关,什么你都觉得值。 老板笑,说你不会是要和我叙旧吧。那男人放下茶盏,看着老板说,不可以吗。 这时候王胖子也进来了,我们和其他手下都被请出去,不知道三个人在屋子里说了些什么。等出来的时候,有人把那刀抬给老板,他卯足了劲,但一背上还是整个人都往下弯了弯,他笑着说了一句操,*** 沉。

    那天老板心情很好,晚上我们在王胖子的四合院里喝酒纳凉,舒服极了。喝到一半有人过来,说是解先生派人送来了东西,叫人拿进来一看,是张卡,里面有一笔钱,数目是白天老板花出去的一半。来人对老板说,解先生告诉您,东西他派人找了很久才找到,解家不是他一个人的,他可以不赚,但不能赔。解先生还说,他希望过去的都能过去,不管是对谁。老板接过来,说你回去告诉他,我知道。想了想又补充,还有谢谢他。 胖子在旁边哼了一声,说你谢他个屁。那些人走后,我们又说起拍卖会。

    我儿子第一次见这种电视里才有的场面,已经完全把老板当成了英雄。小家伙仰着脸问他,叔叔,那么多人都看着你,你怎么一点也不害怕?老板逗他,说怎么不怕,我都要吓死了。 小家伙说,骗人,你才不怕,你还没有我爸爸害怕,他脸都白了。 这个小白眼狼。老板被他逗乐了,说那是因为我有一个独家秘笈。他故意压低了声音很神秘地说,害怕的时候,我就假装我身后站着一个人,他把手按在我肩上。他看着我那虔诚的傻儿子,一本正经地说我只告诉你了,你可别告诉别人。我儿子默默冥想了一下,问他,这有用?

    老板继续唬他,对你没用,对我才有用。 那时候小家伙正沉迷武侠,他崇拜地看着老板,大概真以为他有什么神功,只手能敌千军万马。我看不下去了,说老大,靠点儿谱行不,有你这么哄孩子的吗!老板就笑。胖子难得没有趁机挤兑他,而是异常安静地坐在一旁,喝光了杯里的酒。后来他带着那把刀出了一趟远门,用了很长时间。期间为了铺子里的事情他给我打过两次电话,一次他在长白山,另一次,他说他在一个叫格尔木的地方。

    他把那把刀扔了。 这是我后来因为一桩买卖无意中知道的。我惊呆了,半天说不出话来,扔了?!他很无所谓的样子,说不是人间的东西,留着也是祸害,该去哪去哪吧。老天,那么多钱啊,说扔就扔了!我满脑子只有两个字,一个是扔,一个是钱,一时间分辨不出我俩谁才是精神病。过了一会又结巴着问他,扔哪了?他看着我好笑,说干嘛,你要去捡回来啊? 我哑口无言,很想崩溃。 他点上根烟,看着铺子外面茂盛的树,慢悠悠地说,我忘了。我感觉他对生死其实早就无动于衷了,所以三年前查出病来的时候,他比谁都平静,除了开始料理家产和后事,没有丝毫变化。消息传到了北京,没过几天,就有一个人气势汹汹地把他堵在了铺子里。

    霍秀秀。 这女人我知道,挺不简单的,老早就喜欢他了,没想到这么多年还没忘情。那应该是老板三十岁左右的时候吧,她可能也就二十出头,聪明漂亮厉害,像个小狐狸,没事儿就来杭州,明眼人都看得出名堂。只有老板,不冷不热,不远不近,一会装傻,一会真傻。当时我问过他,霍家千金,有财有貌,为啥不要? 他正盯着棋盘,忙着用马吃我的象,摇头说不行,霍家的女人太厉害,消受不起。我说你就找借口吧,不厉害的也没见你消受一个,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你到底要啥样的?他琢磨了几秒钟,果断地将了我的军,然后一边制止住我要悔棋的手,一边淡淡地说,我想要的,已经没有了。

    等到三十年后,我看到老板在自己的地盘上软硬兼施地劝霍秀秀回北京,结果人家根本不鸟他,我发现他当初的选择还是明智的。最后霍秀秀说,你别白费劲了,我不会走的,你也没几天活头了,就当日行一善,了我一桩心事。

    她这么一说,老板就没词儿了。 霍秀秀笑了一下,说我就是要证明,你能看着他走,我就能看着你走。老板微微苦笑,说别胡闹了,这不一样。 霍秀秀陡然不悦,激动起来,说有什么不一样,你别以为只有他对你是真的。

    老板看着她那样子就无奈了,叹了口气说,你这丫头。 霍秀秀怔怔地看着他。我想起来,他们年轻的时候,她用各种方法接近他,老板往往被她搞得没招了,就叹着气说一句,你这丫头。她起初会为这句话抓狂,恼怒地叫他不准当她是小孩子,后来她学会了装着不在乎,再后来,她好像就真的不在乎了。而那一天,当老板再一次说出了这么句话,我看到已经年过五十的霍秀秀夺眶而出的眼泪。霍秀秀最终没能如愿,老板离开得比我们想象中早。

    那天中午他来店里,精神不错的样子,叫我给他泡一壶上好的龙井。我把茶端进内堂,他让我放在旁边的矮桌上,自己蜷在躺椅上晒着太阳,说要睡一会,还差我去楼外楼买午饭,一个小时后叫他起来吃。结果等到我进去叫他的时候,发现他已经走了。

    茶还放在那,一动都没动过。是突发性心脏病。隔天是他预定开始住院的日子,结果他提前死在了另一种病上。他死的时候身边一个人都没有,不知道这是不是他所希望的。两天后霍秀秀返回北京。杭州对她来说,真是个伤心之地。走之前她问我,知不知道老板要怎么处理当年在北京拍卖会买来的刀。

    我说早就不在了,他给扔了。 她一副说不出话来的表情,过了好半天,才问道,打算怎么安葬。我摇头,说我不太清楚,不过听他本家的人说是不葬,连墓碑也不要,老板留下过话,骨灰随便找个地方撒了。她眼圈红了红,为了掩饰失态,别过头去。店门旁边有一种很小的花,颜色很淡,那个时节开得正好。霍秀秀问我那是什么花。

    我老实说不知道,一直有,年年这时候都开。 她像个小姑娘一样摘了几朵,然后与我道别离开了。我看着那些花,发现我已经和它们相伴四十年了,却从来不知道它们叫什么名字。

    就像我和老板也认识了四十年,但我从来不知道他心里头住着什么人。实际上,知不知道又有什么分别。我已经快六十岁了,早没了毛头小子的好奇心。年纪越大我越觉得,别人的喜怒哀乐,终究是别人的,人活在世,其实谁都帮不了谁。老板过世后我就不再看铺子了,算起来到现在也有三年整了。

    杭州还是老样子,我喜欢西湖,喜欢西泠印社,天气好的时候总爱过去闲逛。一切都那么熟悉,从园子门口到铺子那一段路,闭着眼睛都能走。年纪大了,腿脚不利索,走不快,幸亏这地方平常也没什么人来。我要是累了,就随便坐在石阶上歇着。有的时候一个人发起呆来,就想到了老板。说也奇怪,我想起来的从来都不是他后来的样子。

    不是六十岁时的云淡风轻,不是五十岁时的过尽征尘,不是四十岁的叱咤风云,也不是三十岁的黯淡消沉。进入我的脑海的,总是四十三年前,我拿着一张招聘启事敲开店门的那个场景。他正对着电脑打游戏,听到声音探出头来看,叼着根没点的烟,神色有些不耐烦,但是眼睛清亮。那时候他还只是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大学生。

    所以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完全可以套用北京王胖子对他的调侃: 天真吴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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