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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看书 > 都市言情 > 豪门世家之入局 > 57秦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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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钦第一次见到陈珂的时候,是沈凛的生日会上。沈凛那个时候还是一个不及弱冠的少年,彼时刚认了道上的唐老爷子做义父,轰动一时。

    秦钦当时不过是跟在自家老大身边的一个小锣锣,混口饭吃罢了。自家老大也是跟着老大的老大才能来参加这样的聚会。

    沈凛和他完全不一样,虽然是私生子,但是也是在世家大族里成长的孩子。行动坐姿谈吐语气都是十分严谨,全身上下一丝不苟,板板正正地看起来就没意思。

    他看着沈凛万众瞩目的从回旋的楼梯慢慢地走下来,心里只有羡慕,如果他也可以和沈凛一样就好了。对于他这样连饭都吃不上的人,私生子算什么,再怎么被人鄙视,也比不过饿着肚子的痛苦。

    除了沈凛,给他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跟在沈凛身后的男人。

    如果他不特意做出什么举动,或许根本没有人会注意到他。他就像是一把利剑,在剑鞘里的时候并没有任何的杀伤力,只会让人感到神秘。

    他静静地跟着沈凛的身后,低着头,眼睛完全集中在沈凛的身上。

    后来秦钦才知道那是唐老爷子为沈凛找的贴身保镖,陈珂。

    秦钦一向胸无大志,他只想混日子能过下去就行了。但是在见到陈珂的那一刻,他改变了这个主意。他希望这个男人能将目光永远系在他秦钦的身上。

    秦钦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两个人并不了解,却因为第一次见面就钟情于对方,那么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被对方的外表所蛊惑。

    秦钦当然承认这一点,他在见到陈珂的第一眼就被他折服了。

    但是并不是长相。陈珂长得很周正,脸部的线条很锋利,甚至有一些坚硬,让人感觉不尽人情,他的双眼永远都会聚焦于一个地方,那就是他现在关注的地方,不会再去看别的。

    他专注认真,对待目标永远都一击即中。

    整个过程中,秦钦除了一开始嫉妒了一下沈凛,就都在盯着陈珂。

    陈珂的感官很敏锐,他很快就察觉到了秦钦在看着他,于是他向这个目光的来源看了一眼,只有一眼,他和秦钦只对视了一眼。之后陈珂再也没有理会过秦钦,但是对于秦钦来说,这就足够了。

    一个人会被另一个人吸引,有两种原因。第一是他们两个人有共同的地方,能引起共鸣,这大概就是知音。第二是一个人拥着这另一个人不曾拥有的东西。比如说自信,比如说勇气。

    秦钦后来琢磨了许久,到底是怎么被陈珂给吸引的。

    他想,大概是陈珂身上有自己没有的东西。比如说那种一击即中的专注与认真。

    秦钦想接近陈珂,可是却连他的边都挨不着。

    倒是一个意外让他和沈凛认识了。

    他跟沈凛本来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不会有任何交集。

    直到有一天,他在寻场子的时候,在街头捡到了中枪的沈凛。其实秦钦一直奇怪为什么自己没有和沈凛来这么一段情缘,说起有缘,他们俩的缘分才是真的深厚,出来放个水都能捡个人回去。

    秦钦一看倒在地上的人是沈凛,一个溜烟儿就偷偷把他给背回去了。

    后来又把他藏在家里照顾了十多天。他是个没存在感的,谁也不会想到他头上去。

    怎么说,秦钦对沈凛也算是有了救命之恩。沈凛一开始当然是不认识秦钦这种跟在小弟身后的小弟的,他以为这个人把自己捡回来是有什么图谋。

    可是秦钦是真的在照顾他,似乎没有什么别的居心。

    一天两天还好,大半个月下来,两个人年纪相仿性情相投,在一起待久了,本来又都是在道上混的,也有了点兄弟的情谊。

    沈凛当时毕竟年轻,不如现在这般小心谨慎,心思深沉,很快地就相信了秦钦,也幸亏是那个时候的天真,所以得到了一个好兄弟。

    沈凛拜托秦钦去找陈珂,告诉陈珂他现在的消息。

    秦钦一听,心里乐开了花。他就等着沈凛说这句话,于是屁颠屁颠地也不管什么危险,就傻乎乎地去找陈珂。

    陈珂对秦钦已经完全没印象了。看着眼前这个笑容猥琐的男人,他很怀疑这个人口里说的什么是他仗义出手救了沈凛,什么不顾枪林雨弹炮火灰尘,一手一枪就解决一个。

    打断正滔滔不绝的某人,陈珂皱着眉头,“你是说,沈少爷现在在你家?”

    秦钦把头点得飞快。

    后来秦钦就成了陈珂和沈凛之间的传话筒。他一头热,完全忘记了自己虽然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锣锣,但是也是和沈凛完全敌对的阵营。

    沈凛在一次安排下,终于和陈珂见到了面。他内心细腻,一眼就看出了秦钦对陈珂不同的遐想。秦钦看他就是在看一个朋友一个好兄弟,可是在看陈珂的时候,那种热切的燃烧着熊熊的火焰的眼神,充满了独占欲。

    沈凛并没有过多的干预,个人的情感问题与他无关,他只当自己没有看见。但是以陈珂的迟钝程度来看,如果秦钦不明说,大概他永远都不会知道。

    陈珂是不是gay,沈凛不知道,在陈珂的身上嗅不到属于同类的味道,但是他和直男不一样,一定要说的话,陈珂大概是个禁欲的人,他不会爱上任何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在他的生命里,应该根本没有所谓的爱情这么一个东西。

    沈凛的伤没有好全,要想回去又必须避开各个帮派的耳目,不然很有可能在路上就被人截杀。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秦钦也已经把沈凛当朋友,当兄弟。更何况还有秦钦这个大杀器,可惜他现在没权没势,除了自己能开上两枪之外什么都没有。

    自己的那杆破枪还不知道哪一天就不好使了也说不定。

    陈珂见到沈凛之后,对秦钦的印象总算猥琐的路人甲进化成了正常的路人甲。对待秦钦的态度也好了不少,这让秦钦信心倍增,更加一头热地栽了进去。

    “对了,你多大了呀?”秦钦凑到陈珂的面前套近乎。

    “二十五。”

    “那比我大不少呢?你猜我多大。”

    “……”

    “猜不出来吧,我今年才不到二十呢。是不是很年轻,不过你也不老啦。正好的年纪,男人的黄金时期。”

    “……”

    “你怎么会跟在沈凛身边?从小就跟着他吗?”

    “不是,是最近才跟在沈少爷身边的。”

    “他很不好伺候吧,冷冷冰冰的,把你带的都不爱说话了。没关系,你只要和我在一起,慢慢话就会多起来的。对了,虽然你是他的保镖,但也不能让他随便欺负。要是他对你不好,你就告诉我,我帮你教训他。”

    见他越说越离谱,陈珂皱了皱眉,直接迈开步子,把他丢在身后。

    “喂喂喂,我还没说完呢。”

    虽然被陈珂无视,不过秦钦反正也习惯了。

    他回到家里,沈凛正等着他吃饭。见他一副愁眉苦脸明显是有心事的样子。沈凛敲了敲他的碗,“吃饭了,发什么呆。”

    秦钦嫉妒沈凛,每次陈珂只会看到沈凛根本就看不到他。

    他瞥了沈凛一眼,直接无视了。

    沈凛淡淡地说:“你这样,一辈子也别想陈珂接受你。”

    秦钦一听,激动地直了身子,“你有办法?”

    沈凛没理他,慢悠悠地夹上了菜。

    秦钦这个时候才想起来,“你怎么知道的?”

    沈凛说:“是个人都看出来了。”

    秦钦扭了扭脖子,“可惜有人就是看不出来。”

    沈凛斜着眼睛,很好奇地问:“你到底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一见钟情?”

    秦钦很不客气地说:“关你屁事。”

    沈凛说:“原来你救我是为了陈珂。”

    “你管我是为了什么救你,你现在吃我的住我的。怎么说我也是你的救命恩人,再说了,我们也是铁杆的兄弟,总之你快点告诉我,你有什么办法。”

    沈凛说:“其实并不难。陈珂看起来冷漠,实际上很重情义,你可以舍命救他,或者救我,顺便受点伤什么的就更加好了。然后告诉他,为了他你什么都敢做,什么都可以做。那样就算他对你没意思,也一定会和你在一起。”

    秦钦越听越不对劲,“不对啊,他对我没意思还和我在一起,那怎么能行?”

    沈凛像看白痴一样的看着他,“这只是第一步,之后你们确定了关系,日久生情,迟早有一天他会被你打动的。最难的是让他明白你的心意,而且没办法拒绝。”

    秦钦这回是真的受教了。

    很快机会就来了。秦钦为沈凛挡了两枪,又为陈珂挡了两枪。他觉得自己都快被射成筛子了。当然最后没忘了扑在陈珂的怀里,说了一番动情的话。

    “我一直以来都很想和你在一起。所以才会帮沈凛,帮你。死在你怀里,我也死而无憾了。”说完又吐了一口血。其实秦钦是被自己给恶心了,有些反胃,没想到吐出血来了。

    陈珂也没想到会突然有这样的表白。

    沈凛在一旁说道:“阿钦,你要坚持住。只要你活下来,陈珂就和你在一起。”

    秦钦一听眼睛一亮,看向陈珂,“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

    这当然不是陈珂说的,是沈凛说的。

    秦钦又喷了一口血出来,陈珂终于点了点头。

    于是秦钦顺利晋级。从陈珂眼里一个正常的路人甲,变成了陈珂的恋人。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实在忍不住了,所以写了秦钦的一个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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