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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看书 > 女生耽美 > 我不会让大王得逞的 > 第44章 从燕国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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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幼便跟父亲学武,苦于身体瘦弱,父亲担心他身体受不了练武之苦,又怕损害了家族的声望,便不许他习武。

乐间从小是有习武之心的,学习武艺振兴燕国是他的志向,纵使父亲的严词拒绝也未能磨灭了他的热枕与志向。

正如李白诗中所言“精感石没羽,岂云惮险艰“,在父亲给师兄弟们传武之时,他便常常藏于一处,将所有的动作要领铭记于心,又在家门外的树林中练上数遍。烈日当空、寒冬腊月都未能摧残了他的意志,父亲乐毅本想责骂他,但见他如此坚定的态度便软下心来,答应带他与其他兄弟们一起习武。

乐间天资聪颖,又肯吃苦付出,对学武方面无师自通,在父亲的教导与自己不懈的练习之下,很快他对武术的造诣便超越了其他的兄弟们,乐间的武功出类拔萃。

十四岁那年,他在五分钟内击败了一位武术高手,他的父亲对此十分震惊,重新审视了乐间,决心改变自己的想法,将家族传承的武术传授给他,这才让乐间习得了祖传的“乐家拳“,并能日后将它发扬光大,并将祖传的拳艺学至顶峰。

不过他长大以后,父亲便不见踪影,有人说他到了赵国,又有人说他被赵王不容,他不相信,他从小就因为父亲的声名受封昌国君,深受赵王信任,怎么会受谣言左右,这次他听说丞相栗腹妻侄失踪,便自动请缨寻了过来。

乐间算算路程.刚才夸下海口,五日之内返回燕国,脚程有点紧,不如买匹马,行了半日,走到一处地方打尖,找好客舍安放行李,便漫步到街市一家酒楼,这家酒楼临水而建,倒是清净雅致,要了几样菜,正想好好吃一顿饭,忽然街上人声嘈杂,一个声音道:“你这汉子,欺侮我是外乡人不是,竟敢偷我的东西,好,好,好,大家来得正好,倒来评理看看!”

乐间听那声音清脆无比,又是地道燕语,心中便乐了,转身向街心瞧去,只见一个年轻女孩拿着一下子猎物,身前站着一个中年男人,正捂着脑袋,满脸羞惭。

乐间道:“看那男人满脸羞色,倒不像是个坏人。”

那年轻女孩应该是打猎之人,她这次过来,就是受家人嘱托置换东西,只因那汉子欺她年幼,抢了她的东西转身便往巷中钻,不料转了几圈,一抬头,女孩赫然就在眼前,正待夺路而逃,可是脑袋被女孩打了一下,又把他赶到大街之上,分明要他好看。

众人问明情况,纷纷指责那汉子不对,那汉子更是闹得无地自容,连包裹也不要了,乘个机会正想逃跑,忽然呼地一声,面前落一块大银腚,年轻女孩道:“我知道你也是打猎之人,以后好好的过日子,别再起歹毒之意。”

那汉子一怔,翻身拜倒地下,眼泪直流,原来他一向为人正直,平常打猎度日,实在是因为打不到东西,媳妇生孩子无钱贴补,这才起了欺盗之心。

女孩拿起猎物,便往酒肆中走去,众人议论了一般,见无热闹可瞧,便各自散了。

女孩上楼才一坐定,乐间已经走到她的面前:“小姐请问,你是从燕国而来?”

“不是,”女孩摇摇头,一边喊着小二上些饭菜过来。

乐间不好意思再问下去,返回座前吃了起来。正在此时,忽然门外脚步声起,走近两个大汉,一个身材又粗又壮,一个清秀,就如两座铁塔一般。

乐间心道:“步起轻而稳,这两人是武艺之人。”

只见那两人中间坐下,要了五斤卤牛肉,两斤高粱酒,二十个馒头。

其中一个汉子低声道:“咱们十年未到赵国,没想到赵国变了,不但繁华锦绣,便是武林高手,新人辈出。”

另一个汉子道:“大哥说得有理,难怪二哥跟着将军十年不回去一趟,此间必是乐不思蜀了。”

那被称为大哥的年纪五旬上下,脸上风尘仆仆,闻言叹口气道:“以二弟的脾气,这十年在赵国不问世事,他好打不平伸手管闲事的性儿难道改了?不然只要一次出手,咱们就能找到他。”

另一个汉子只有三旬左右,人虽长得高大,却是清秀颀长,举起小二送上的高粱酒倒了一杯,伸颈一饮而尽,低声道:“咱们燕国现在也无事可干,大哥要不我们就在赵国多找些时候,也好见识一下传说新晋高手排行榜上的李牧。”

那“大哥”沉吟一刻,举杯欣然道:“咱们将军之子,也是排行前三的人物。”

乐间听得一惊,万想不到会到自己身上,当下更是凝神而听,这难道是父亲以前的部下。

那清秀汉子道:“好啊!将军总算可以放心了。”

那“大哥”看了一下周围,低头默然饮了一下酒,似乎心事重重:“将军的事情还是少提,万一别有用心的人知道就麻烦了。”

清秀汉子点了一下头:“大哥,那个叫什么李牧的人到底是何英雄好汉?咱们一路上尽听到人讲他,风头都盖过了赵国的廉颇。”

那大哥道:“这人什么来历,我还真不知道。”

清秀汉子道:“听人说那姓李的不过十几岁,怎样会闯下这大名,大哥,一路上赵国百姓只要提起他,入人都是崇敬有加,仿佛是菩萨在世,大哥你不见上次那几个年轻人吹牛,好像和李牧有关,便是沾光耀祖之事,这样的人物,乐间公子应该也差不到哪儿?”

乐间听了心中一紧,他在燕国整日宫中听令,并未闯荡江湖,要是他们知道自己和李牧比过,一落败便跑,岂不是自毁英名。

那大哥只顾喝酒,那清秀汉子又道:“咱真希望能见到这李牧,要是和公子比上一遭,也不枉来世上一回。”

“这公众场所,胡说什么?”大哥两斤高粱酒,喝得十之八九,脑子还挺明白,不高兴的横了他一眼,望着楼后一弯流水,喟然叹道:“悲哉秋之为气也!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憭栗兮若在远行,登山临水兮送将归。”

那清秀汉子担心道:“大哥?您还在。。”

“没事,”他话尚未说完,那大哥拭了一下汗水:“三弟,酒醉饭饱,咱们走吧。”

正在此刻,忽然一个沉厚的声音道:“怜儿,东西买齐了吧,该回家了。”

那大哥一听这声音,登时脸色大变,身子发颤,一个不稳,撞落了桌上的酒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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