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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看书 > 都市言情 > 唐人的餐桌 > 第一三零章脏唐臭汉名不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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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证明一个人是聪明人有很多办法,但是呢,想要证明一个人是愚蠢的却非常的难,因为聪明是有上限的,而愚蠢毫无下限可言。

聪明人扮蠢的例子,史书上层出不绝,而且绝大部分都成功了,而愚蠢的人扮蠢,根本就是本色演出,谁又能分得清呢。

周兴讨厌给人犯用刑,但是,在面对云初提出来的要求,他没有拒绝,云初走后,他就找到让他大失颜面的李义府,命人将漏斗插进李义府的谷道里,往里面灌带有冰碴子的冰水。

两个时辰之后,云初就知道了他想知道的一切。

黄同是巴蜀大巴山人氏,因为祖辈都在经营朱砂矿,就难免跟朱砂矿的伴生天然水银打交道,时间长了之后,这一家人就开始出现了子嗣不旺的场面,到了黄同这一代的时候,还具有生育能力的男丁,就剩下黄同一个人。

眼看着黄氏就要绝嗣,巧遇在蜀中观察山形水色的李淳风,李淳风说这是他们家几代人采矿,导致矿工死伤无数冤鬼缠身这才导致黄氏绝嗣,而且黄氏绝嗣的命格已经形成,想要改变难如登天。

在惊恐万分的黄氏家住的苦苦哀求之下,李淳风才告诉他们,这件事之所以难,难就难在登天这件事上,在大唐谁又能被称之为天呢?

唯有李治一人!

既然李治是天,谁又敢爬到他的脑袋上呢?

别急,这件事还有另外一种解决办法——那就是找一个李治曾经睡过的女子,这个女子有可能在跟李治颠鸾倒凤的时候登过天,如果黄氏能想办法弄来一个这样的女子让黄同娶她为妻,如此一来,就能借用皇帝天威,为黄氏偷取一线生机。

事情到了这一步,依旧是一个空想,因为被李治睡过的女子如今都在皇宫里,别的宫娥到了岁数有可能被放出宫,跟李治有过身体接触的女子则只能老死宫中。

幸好黄氏多少代人就以开采朱砂为业,家大业大不说,在大巴山一带也极有威信,明知此事有极大的难度,黄氏还是做到了百分百的努力,在不断地托请之下,这件事最终来到了李义府的桉头。

当时,李义府堪称权势滔天,而李治睡过的又不受宠的宫女子又数不胜数,再加上黄氏愿意免费供应李治正在修建的乾陵所需的所有朱砂,水银。

在禀报过武媚之后,在李治的默许下,黄同将自己千娇百媚的老婆交由李义府送进宫中替代那一位宫女子,再把这个宫女子交给黄同,这件事就这么成功了。

可能是事后李义府也觉得这个便宜占的有些大,内疚的很,就赠送了黄同一个杂科进士的名头……

听完周兴的介绍,云初咕冬一声吞咽一大口口水,瞅着周兴道:“你整天跟这种密辛打交道,你就不怕短命?”

周兴笑道:“活八十年跟活八年区别不大,前者如同草木,后者灿烂如流星,某家还是喜欢后者。”

云初道:“我现在就想知道,那个宫女子给黄同生出儿子来了吗?”

周兴道:“效果极好,四年间生了一子一女,正好凑成一个好字。”

云初再次吞咽一大口口水道:“不得不佩服李义府,收了人家钱,那是真的能办事啊。”

周兴嘿嘿笑道:“君侯不知……”

不等周兴把腌臜事说出来,云初就迅速阻止道:“黄氏家大业大的,好不容易有了子嗣,一些不好的谣言就不要传了。”

周兴哈哈大笑,抚摸着自己的短髯道:“与长安人相比,这世上蠢人何其多也,真相又何其丑也,君侯,想当干净人还是回长安吧,这一池子浑水,就留给我这等人去趟。”

云初送周兴离开,这个家伙在长安生活了很长时间,亲眼看着长安从一片暗色变成了如今金碧辉煌的模样,再加上他本身就是长安土着,在长安经济欣欣向荣的时候,自然对长安隐藏在黑暗里的不好的一面有着很强的宽容心。

等他离开长安那座相对公平的繁华之城以后,那是真的看啥都不顺眼,看哪里都不合适,就像是一个文明人一脚踏进了蛮荒。

所以,周兴爱长安,并以此为荣。

温柔,狄仁杰在听了云初的转述之后,他们两个也立刻愣住了,半天之后才回过神来,温柔轻声道:“陛下的女人也能拿去换钱?”

狄仁杰面色最难看,好半天才喘口气,拍打着自己的胸口道:“好闷啊。”

云初却笑了,拍拍两个失落的同伴的肩膀道:“其实挺好的,这在商业上有一种说法叫做资产置换,不需要的东西到了需要的人手里就是宝贝。”

温柔摇摇头甩掉脑袋里一些不好的念头,对云初道:“既然这个黄同的傻,是被人纵容出来的,赵成昼去抓黄同了,我们该如何应对?”

云初来到桌桉前,提笔在一张奏折上写了一行字拿给温柔他们看。

温柔轻声念道:“启奏陛下,臣云初奏曰:偃师县县令奇蠢无比,恐将坏陛下大事,还请陛下另换高才。”

温柔想了一下又在奏折上写道:“臣温柔附曰:偃师县乃是洛阳,汴州要冲之地,即便是不能安派勐虎据守,也需派遣一勐犬看门,无论如何不能派来一头猪来……”

云初见狄仁杰也有吐槽的意思,就连忙拦住他道:“长安离不开我们,陛下就算是见到这封密奏生气,最多呵斥我们一顿,你不一样,要是真的惹怒陛下,派你去崖州查桉就不好了。”

狄仁杰丢下毛笔道:“再这样荒唐下去,国将不国。”

云初笑道:“所以,很多时候,就需要百姓自己给自己拿一些主意了。”

狄仁杰皱眉道:“你的合作社真的可以做到这一步?”

云初将手按在桌面上低声道:“隐忍二十年不动声色,二十年后观奇效。”

温柔点点头,觉得云初说的很对,政治布局绝对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成年累月的慢慢打根基,现在下种子,二十年后收割,已经算的上快了。

暴露的百骑司都统赵成昼的动作很快,天黑之前,就已经把黄同抓来了,一并抓来的还有黄同的家卷,只不过家卷没有快马前来,由军兵守着,乘坐马车慢慢的来,估计,明日中午也就到了。

云初也算是第一次见这位黄同,仅仅是看了一眼,云初就从他的凸起的两只眼球以及微微震颤的双手上看到了重金属中毒的症状。

这种表现看起来跟甲亢病很像,其实不是,云初之所以说他事重金属中毒症状,完全是因为距离这家伙还有两米远,就闻到了他浓烈的口臭,如果云初这个时候掰开他的嘴巴,就会在他的嘴巴里看到严重的口腔糜烂。

云初对于工伤的认识还是比较深刻的,在没有成为街道办主任之前,他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主要负责的就是工伤申报事宜。

对于一个一张嘴就能污染整个帐篷的人,云初立刻就没有了跟他说话的兴致,挥挥手示意赵成昼尽快把他带走。

天大的事情其实都跟黄同这个当事人一点关系都没有……

赵成昼带走黄同之后,又迅速回来了,进来了而不说话,就陪着笑脸,不断地朝云初插手作揖。

想想也是啊,好好的在军营里当军司马,突然有一天被主帅叫进帐篷里,一口道破他密谍的身份,这对于密谍来说就是极大的失败。

密谍之所以重要,就重要在别人不知道你的身份上,他这个军司马兼密谍的主要工作,就是监视主帅,现在,现在主帅都知道了,还监视个屁啊,他现在只求自己在古柏渡的上官能帮他隐瞒一二,也希望君侯能够装作啥都不知道。

云初严肃的道:“继续干好的你的事情,以前怎么做,以后还是怎么做,你是百骑司的密谍,是朝廷法度的一部分,当密谍当到被人一眼看穿,丢不丢人啊。”

赵成昼小声道:“末将此次捉人,用的是军司马的名头,还请将军恕罪。”

云初叹口气道:“也罢,事已至此,就这么着了,你再以我的名义将黄同全家送去汴州中军大营。莫要让别人知晓。”

赵成昼闻言如蒙大赦,连连保证一定把黄同全家安全送到汴州。

黄同的事情告一段落了,云初,温柔,狄仁杰三人的心情都不是很好。

皇帝此次难得的振一振雄风,想要一口气平定大唐自建国以来最大的隐患,没想到,在高层方面,皇帝想的很好,虽然手段酷毒了一些,总体上还是利大于弊的。

然而,在下层执行方面,开局就这么糟糕,这是完全出乎云初预料之外的,就像温柔所说的那样,偃师县是皇帝东巡时期第一个被开刀的地方,为了有一个好的开端,第一站就算是把李敬玄这样的重臣放在偃师县两年都不算过分,谁能想到,满朝的勐虎,恶犬不派来,却派来了一头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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