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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顾鸣生番外《错过》(第1页)

他坐在班级第四排,倒数第二行,靠近窗户的位置。

夏季的校服是白色短袖,肩膀和领口印有蓝色条纹,没有任何特别可言,但穿在他身上有种说不出的干净,贴合。我一直记得高一报道的早上,他坐在与我相隔两排的座位,只要偏过头,就能看见他的侧脸,柔和的线条顺着眉骨到鼻梁,再到淡色的唇与喉结,我第一次知道了他的名字——林曜。

缘分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

他习惯独来独往,有时男生想要拉他一起打球去网吧,他都会用疏离的语气拒绝,然后拿起笔继续写桌上未完成的作业。他喜欢读书,一些生涩的译文,或是近代文学,老师不允许学生带课外书来学校,但对他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能因为他每次都稳坐年级前十的成绩,尤其是语文作文,常常会被当做范文贴在宣传栏上。

我曾去看过一次,作文里他提及了家人,妹妹,一些微不足道又格外动容的小事。他有一个幸福的家。

但是他没有朋友,可能也不需要一个朋友,别人问他问题,抄写作业,他都不会拒绝或是生气,反而会好脾气的回答,一步步讲解公式。他没有朋友,人缘却意外的好,有人喊他‘林曜’,也有人叫他‘学霸’,女生谈到他,总是会收起对其他男生龇牙咧嘴的打闹,有些向往,也有些含蓄,我后来总是回想,可能我对他尚未成熟的悸动,也是这样的向往与含蓄。

“他看起来好难接近哦,”忘记是哪个女生这样对我说,可惜又埋怨,“要是他能主动一点,再温柔些,我绝对不来追你,改去追他了。”

我忍俊不禁,假装有些无奈,“原来追我那么委屈你。”

她挽上我的手臂,撒娇似的说:“也不是嘛,你们是不一样的类型,他虽然很吸引人,但看起来对恋爱没有一点兴趣,所以不用开始就可以放弃了,鸣生你呢......就更适合谈恋爱。”

高二分班,我和他都选择了文科,分在同一个班级,一个暑假的时间他长高了许多,裤子和袖口都短上一截,像是忽然抽条的柳枝,站在那里就是一道舒心的风景。我以‘想多问问题’为理由,成功坐在了他后排的位置,上课有时听困了,我会看着他头顶的发旋,修长的后颈,等回过神时已经是下课时间。

第一次和他真正意义上的对话是在一场数学考试的五分钟前,他似乎很焦躁,翻了一遍又一遍书包和笔盒,我看了一会,轻轻戳了戳他的后背,他回过头,我问道:“需要尺子吗?我刚好多带了一把。”

他愣了几秒,迟疑地点点头,“谢谢。”

“没关系,”我弯了弯唇,“要是想谢我,中午一起去吃饭吧?”

老师抱着卷子走进来,他看上去来不及思考,拿过尺子胡乱点了点头,可能还没有反应过来我说的话。

就这样,由一把尺子,一顿饭,我成为了他的第一个朋友。

高二这年,曲折迷茫,又混杂着青涩的悸动。妈身体不好,经常容易疲劳,去医院检查后查出了一个肿瘤,良性。医生说要安排手术,尽早割掉,等走出医院,妈拉着我的手,犹豫地说:“鸣生,要不算了。”

我知道她为什么犹豫,又为什么要说出‘算了’。手术费,住院费,因为请假而扣除的工资,我紧握住她因为常年干活而粗糙的手,说:“没事妈,你不用担心钱,先把手术做了,身体比什么都重要。”

她反对我借着暑假的时间出去打工,一定要我学习,补课,就像其他人家的孩子一样不操心大人的事。我瞒着她找了一份餐馆打工的兼职,下课时过去,赶在她晚班结束前回家,老板人很好,给了我比原先说好更高的工资,而这份工作结束在他执意要开车送我回家的那个晚上,企图用肥腻的手摸进我的衣底,用一口黄牙和满是烟味的嘴亲上脸庞。

他说:“小顾,怪你长的那么勾人,哥实在忍不住。这样,哥以后给你五千一个月,你就跟了我怎么样?”

我抬手给了他一拳,理所当然的丢了工作,回去后几乎要把早上吃的饭吐出来,怎么洗也消不除萦绕在身边的恶心。

所有人都怀有目的,有些明目张胆,有些不可告人,他们用黏腻的眼,唇和手挥舞着伸向我,我站在镜子前,无数次滋生出想要划破这张脸的冲动,和那个毁了我妈,也毁了我的男人。

这种躁动总能在看见他的时候慢慢抚平,我喜欢听他谈及自己的生活,他的父母,家人,黏着他的妹妹。他冷淡的外壳包裹着柔软的心,不会用那种讨厌又黏腻的眼神看我,不会刻意问及我的生活,每当我靠近他,掌心碰上他的头发,他总会局促又紧张的躲开,我喜欢看他这样的反应,又总觉得空落落,想要得到更不一样的回应。

这副讨厌的皮囊终于在这一年里为我带来了收获,从别人递过来的一张名片开始,我的生活多了摄像机与数不清的工作。学习,拍摄,学习......我变成了一个连轴转的机器,妈从一开始的反对,到被我说服,也许是明白自己无法阻止,她默许了我的决定。靠拍摄拿到的第一笔工资,我给她买了一副玉镯,一对耳环,我想,要把这些年她所缺失的幸福一件件补回来。

他知道以后,偶尔会露出担忧的表情,可能是高强度的工作让我很难有太好的气色,经常会告诉我不要这么拼命,晚上要好好休息。我总会应好,可我知道现在还不能够放松,这只是一个开始。我惊异于自己竟然已经有这样不切实际的幻想,想要赚更多的钱,给妈更好的生活,想要和林曜一直在一起,成为他心里最重要的那个人。

那时我并没有深想‘在一起’所蕴含的深意,只是喜欢和他在一起的感觉,喜欢他的笑,他的眼睛,他的声音,哪怕只是鸡毛蒜皮的小事,看到他也感觉一切都有意义。这种不敢深想的总总,在一个小心翼翼的吻后变得一发不可收拾,我没有睁开眼睛,他也许不知道我在装睡,也许知道。

如果能重新回到这一刻,我不会再选择做一个逃兵,把他推给另外一个人,不会以朋友自居,却在不为人知的深夜梦到他,一颗心要跳出胸膛。我会在他吻上来的那一刻就睁开眼,然后牵住他的手,紧紧扣拢,我无数次幻想那个画面,仅存在于脑海之中。

这是我第一次失去他,因为我的怯懦,犹豫,还有自卑。很可笑不是吗?我在他的面前总是会感到自卑,他拥有很多很多,我却什么都给不了他,要让他看到我千疮百孔的过去吗?要让他知道我可以为了钱忍受那些人口头上的调戏和不安分的手吗?要让他发现自己喜欢的人其实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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